還好有先詢問店家靠近的方位,和我預(yù)想的方向不一樣
所以,還是不能太自信!!
從新店過去坐公車非常快
905.906.909經(jīng)過環(huán)河快速道路直達敦化南路<忠孝敦化站>
全程20分鐘(還好沒騎摩托車....)
在敦化北路下車後,往忠孝東路明曜百貨的方向走
到了ATT就是216巷,左邊第2條巷子就是27弄了...
不錯呦~拜公車之方便所賜,多出來的時間
可以悠閒的慢慢走逛逛街
一路從216巷進來...轉(zhuǎn)進27弄
第一間是7-11燈光好亮
接下來的幾間店面也是明顯....
看不到Route66的招牌...
還以為走錯了
趕緊翻出資料,沒錯216巷27弄11號還沒到...
大約是27弄的中間段就是今天的招待所在~~Route66
這麼讚的店,沒有明顯的店招有點吃虧...
問了後,店長說他們還在調(diào)整...
很快就會不一樣了
門口的展示架放著店裡的菜單
過往行人,可以隨意翻閱
美食美食在裡面...不要錯過了喔
走進來
左邊有幾個釀酒的橡木桶
這也是座位區(qū)
晚上吹著涼風
拿著啤酒
舉杯話天地
很合阿兜仔的豪邁不拘小節(jié)的隨意個性
右邊是戶外的座位區(qū)
鄉(xiāng)村風味濃厚
店家有提供WI-FI
寫寫書看看信
要悠閒.要工作~隨我走
整個戶外區(qū),有著美國西部的縮影
就在我拍照的時候,老闆特別介紹了這一樣古董
這是哈雷機車專用的加油機
在美國當?shù)囟疾蝗菀卓吹搅?/span>
這是老闆特地從美國空運回來的
他說這加油機在美國要去博物館才看得到了
真好,不用買門票就能欣賞古董的味道
是萬聖節(jié)的關(guān)係嗎?
店裡的佈置~有嚇到我..
進門前有個小酒櫃,來自比利時的酒
有水果啤酒,白啤,金啤,黑啤
水果就是酒精濃度3.6%的水果酒,適合我這樣的淑女喝
白,金,黑,則是代表不同的濃度
帥哥店長,我要這一瓶
帥哥店長你的手怎麼不像你的臉一樣帥啊!
.
.
哈!被騙了~~這是一隻沒有血的假手
終於進門了
牆上有一幅由車牌拼出的美國地圖
球檯~吃完飯還能玩一手
這個主空間有著4桌的座位
空間雖不大,但溫馨的感覺蠻強烈
足球的獎杯,是老闆的吧...不好意思問
菜單上的選項多
吧臺櫃裡的傢俬也好多...
看到帥哥店長了嗎?
從我一進門報到
他就笑臉服務(wù)我...
帶我參觀解說店裡的各部位
還幫我開燈方便拍照提醒我小心別碰傷
真是貼心的大男孩!
室內(nèi)座位區(qū)與室外的吸菸區(qū)
有大片的落地窗,彼此間可以互相欣賞ㄋㄟ
這是今天是體驗內(nèi)容
在臺北的數(shù)次體驗,第一次看到這樣的牌子
看了半天也不知要喝什麼酒
挑選了喜歡的草莓
濃度只有3.6%,淡淡的水果香
冰涼的水果酒味道清爽帶點甜
和臺啤的水果酒完全不同
裡面有酵母
要延著杯口慢慢的斜倒
才不會產(chǎn)生太多的氣泡
我怕倒的不好請帥哥店長幫忙
330cc一杯多一點
配著今天的主角~~主配都增色啦!!
堪薩斯火烤豬肋排,半份
超嚇人的!!!!
份量多,滋味香
聽店長說,這是店裡的人氣餐
很多家庭聚餐都特別指定要這味
「堪薩斯火烤豬肋排」上桌時就散發(fā)出烤的香
煙烤的顏色保留了油脂的光亮
塗上主廚特製的BBQ醬汁
顏色好迷人...
我遲疑了很久才開始動手....
因為它好美好豐富
顯得我好有福氣喔...
超乎我的想像呢!!
這薯條搭著豬肋排上桌不免失色了
等我享受完豬肋時,薯條已失去酥脆的口感
不過稍帶軟的潤的滋味也是不錯的口味
沾著番茄醬吃,美式作風,熱量也豐
玉米的甜和蜜汁的甜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比較
擺在一起是一款趣味的味蕾考驗
唯一的綠葉~青花椰菜也是脆甜,建議可以再放一兩個
吃肉要菜配嘛..
回到我的豬肋排...
保留油脂,先炸後烤運用高溫將油膩逼出也將肋肉的甜度鎖住
看似肥入口嫩
油脂與肉汁交錯融合是最佳的美味
有提供番茄醬及芥末醬,可以增加變化口感的豐富元素
外表看起來焦但它是脆的
切開的肉,汁潤蜜香甜(不是膩)
光是視覺的欣賞就花了我很多時間了
更不用說吃到嘴裡的雀躍心情
豬肋排的肉部位非常柔嫩而且無筋無油
一向是我最喜歡買的
但不常買因為不便宜..
啃豬肋不能太秀氣,犧牲一下我的氣質(zhì)囉...
整根拿起來啃,一點都不能放過後
再吸吮指頭~~滿足~過癮
感謝今日的招待
最後分享一下為什麼店名要取
ROUTE66的消費在這忠孝東路的一級戰(zhàn)區(qū)裡不算貴
每人基本消費一杯飲量
點餐加收10%服務(wù)費
離開前的再一驚....
找不到燈的開關(guān)...昏暗中看到馬桶上的頭...
今天的用餐感謝『Route66』的服務(wù)
榮幸的機會來體驗到道地美式餐飲
也感受到萬聖節(jié)的精神~有被嚇到
~~期待您喜歡本文的分享推一下囉~~
個人分享同步發(fā)表於:
http://a221740.pixnet.net/blog/post/58974972